Monday, July 5, 2010

先非法,后合法


世界的笑柄国度(马来西亚),做一门生意得先从无执照经营做起,当这门行业做得有声有色,生产总值达到一定的水平,其出口总量又为国家带来经济效益时,大马政府方会考虑将之合法化,全面的肯定这门新兴行业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换句话说,当那些新行业新领域正在起步时候,都是属于非法的,这在大马已是习以为常的事。

赌球活动就是个不曾没落的地下经济,国阵政府选择在308后这个反对势力强大的时代才来谈合法化赌球,实在太迟,从经济的角度上来看,国阵政府在过去是愚蠢的,不会择机合法化及进行管制这总值超过百亿令吉的地下经济,反而等到民联出现后才对着非回教徒支持率相当高的在野党面前说要合法化赌球,以期借此开明的政策挽回华裔选民的支持,另一方面也能增加政府的税收,对国阵来说可谓一举两得。不过纳吉政府却严重错误的预估华裔的反响,华裔也大力反对赌球的合法化,在结合在野党的力量下成功迫使纳吉收回合法化的决定。

后来,咱们看到了旅游部部长黄燕燕的【合法化引燕业系统】,其主要目的竟是为了吸引外国游客到我国购买燕窝产品,而不是为了帮助养燕业者所面对的种种困扰,如市局逼迁和查封的问题。事实上引燕业早在98年在国内茁壮成长,在这12年内政府究竟有好好的拟对策以一劳永逸的解决引燕业吗?我想问,要不是燕窝产品的出口达到了15亿令吉,政府是否不会考虑合法化?引燕业绝对是一门真正能够协助我国农业转型成高附加产值的领域,此行业的年均收入应该不止1万5000美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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