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0, 2012

互联网公营化

时代与社会的变迁下,人类的基本需求不应再只限于目前的『马斯洛需求五层次理论』(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上,我们必须加入新的元素,『求知的需要』。人类需有获取资讯的权力,某些国家已经做到了,它们拥有公营的电子媒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但我们应该跳出“只有电子媒体才是资讯泉源”的旧思维,因为未来的资讯是由互联网传播的,所以『求知的需要』也得涵盖『上网的需要』。

自互联网被广泛普及化以来,这个因素已经在无形中注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里,不过还不够全面,经历了20年的发展,如今世界也只有20亿人口上网,仅仅是70亿人的一小部分(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资料)。虽然近年来普及化加速,可是普及率还未达总人口的一半,因此要高度覆盖全人类尚需一段时间。今天,我们乐于看到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销量已经能够与个人电脑并驾齐驱,更多低端的智能设备能够让相对落后的国家的人们更容易通过互联网获取资讯。当然也包括社交、娱乐活动等等。

上网的重点不在于智能设备的销量,而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我们不能缺少这一环节,一旦互联网被中断,有再多的智能设备都没用。奉行资本主义的商家们视金钱如公司的血液,它们貌似串谋控制市场,一律将设定高价,并且限制流量,间接提高了人们连接互联网的门槛,网速也一直停留在那个水平,叫人吃不消。另外,垄断行业的现象大有所在,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就是马来西亚。

因此,提出公营化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门槛,推动普及化,保障上网的权益。公营不代表免费,公营互联网机构每月向每个户口征收固定的价钱(必须低于市价及可负担的),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在同一价格的基础上提升网速,并且不限制流量。设立公营机构不是为了取代或将私营公司赶尽杀绝,而是迫使它们调整目前的配套,使之合理化,用户若需要更快的网速,可以以更高的价格签购那些私营公司的服务配套。这样一来,国家的整体网速就能提高,在国际上的排名也会大有改善。

虽然如此,互联网公营化能不能实现却是另一种说法,因为利益,所有的私营互联网供应商会联手阻止公营机构的成立,再说它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方能成立运作,众所周知,一旦人民连接互联网的门槛降低了,民智就会开窍,对执政党构成威胁。所以,公营化不适于每一个国家,如韩国,公营化就不必要了,因为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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